1、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各院部的广泛联系;
2、负责安排、实施学生个别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3、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院(部)、班级和宿舍的校园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
5、开展对重点心理问题学生的跟踪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并建立与所属院(部)及家长联系制度;
6、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建设及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电话;
8、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技能;
9、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认真组织“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10、积极参与全国和省举办的学术年会和研讨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合作和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11、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